退休人員保險辦法

現行法規

11

法規代碼:S0070005|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

1

本辦法依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訂定之。本辦法未規定事項,準用本法及相關法令規定。

2

本辦法適用對象限於中華民國七十四年七月一日前已參加本保險,而於全民健康保險開辦時仍在保者。

3

本保險以被保險人退休時原服務機關為要保機關,原服務機關裁撤者,以其上級機關或承受其業務機關為要保機關。但原公務人員保險專案認定要保機關退休人員參加本保險者,以本保險承保機關為要保機關。

4

本保險被保險人之保險俸(薪)給固定以其退休時公務人員保險之保險俸(薪)給為準,嗣後不再調整。

5

本保險之保險費,固定以被保險人保險俸(薪)給百分之八之費率核計,由被保險人全額負擔。

6

本保險之保險費,按月繳付,被保險人應於每月五日以前將保險費繳付要保機關,由要保機關於收費後給予收據並於十日內轉承保機關。

7

本保險被保險人逾期三十日未繳保險費,視為自動退保。其因要保機關延誤轉繳,致被保險人喪失保險權益或使本保險遭受損害時,要保機關應負賠償責任。

8

本保險被保險人自願退保者,以發還其原應請領之公務人員保險一次養老給付為限。本保險被保險人死亡,以給與一次死亡給付為限。

9

本保險被保險人退保後,不得再行要保。

10

本保險之單證、表冊、書據,由承保機關訂定之。

11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本辦法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四月二十八日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三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一日施行。

關於退休人員保險辦法

退休人員保險辦法有幾條?

退休人員保險辦法共有 11 條條文。您可以在本頁瀏覽完整條文內容,也可以使用 LawChat AI 助理進一步分析。

如何查詢退休人員保險辦法特定條文?

您可以直接在本頁搜尋條號,或前往法規查詢工具輸入「退休人員保險辦法第 X 條」精確查詢。AI 助理也能解讀條文含義並提供相關判決參考。

退休人員保險辦法的資料來源是什麼?

本頁條文資料來源為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law.moj.gov.tw),與官方即時同步。

退休人員保險辦法條文全文 — 全 11 條 | LawChat 法規查詢 | LawChat 台灣法律 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