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條
本標準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共 7 條
法規代碼:O0110013|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
本標準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本標準所列地下水中物質濃度,受區域水文地質條件及環境背景因素影響,經研判非因外來污染而達本標準所列污染物項目之監測值,得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不適用本標準。
地下水分為下列二類:一、第一類: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內之地下水。二、第二類:第一類以外之地下水。
監測項目及監測標準值(濃度單位:毫克/公升)如下:一、列管項目:項目與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一致,各項目之監測標準值為管制標準值之二分之一。二、背景與指標水質項目:┌────────────────┬───────────┐ │ │ 監測標準值 │ │ 監測項目 ├─────┬─────┤ │ │第一類 │第二類 │ ├────────────────┼─────┼─────┤ │鐵(Fe) │○.一五 │一.五 │ ├────────────────┼─────┼─────┤ │錳(Mn) │○.○二五│○.二五 │ ├────────────────┼─────┼─────┤ │總硬度(以 CaCO3 計) │一五○ │七五○ │ │(Total hardness as CaCO3) │ │ │ ├────────────────┼─────┼─────┤ │總溶解固體物(Total dissolved │二五○ │一二五○ │ │solid) │ │ │ ├────────────────┼─────┼─────┤ │氯鹽(Chloride as Cl-) │一二五 │六二五 │ ├────────────────┼─────┼─────┤ │氨氮(Ammonium nitrogen) │○.○五○│○.二五 │ ├────────────────┼─────┼─────┤ │硫酸鹽(以 SO42- 計) │一二五 │六二五 │ │(Sulfate as SO42-) │ │ │ ├────────────────┼─────┼─────┤ │總有機碳(Total organic carbon)│二.○ │一○ │ ├────────────────┼─────┼─────┤ │總酚(Phenols) │○.○一四│○.一四 │ └────────────────┴─────┴─────┘
監測項目及頻率,依下列監測目的評估:一、地下水監測目的為區域背景水質調查者,依歷年水質調查結果檢討及調整。二、地下水監測目的為污染調查及查證者,視場址污染特性、污染改善進度及調查結果檢討及調整。
事業及其所屬公會或環境保護相關團體得提出具體科學性數據、資料,供中央主管機關作為本標準修正之參考。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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