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條
本標準依畜牧法第五條第四款規定訂定之。
共 5 條
法規代碼:M0060069|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
本標準依畜牧法第五條第四款規定訂定之。
畜牧場主要設施設置標準如附表一。種畜禽飼養場應優先適用種畜禽生產場所之設備標準。
畜牧場主要畜牧設施最小及最大興建面積,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家畜畜牧場主要設施興建基準,如附表二。二、家禽畜牧場主要設施興建基準,如附表三。
家禽畜牧場應設置符合下列規定之非開放式禽舍:一、使外界禽鳥無法接觸禽舍內家禽。二、禽舍具遮蔽物或頂棚,使外界禽鳥排遺無法掉入禽舍內。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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