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糧署組織法

現行法規

7

法規代碼:M0000050|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

1

農業部為辦理農糧業務,特設農糧署(以下簡稱本署)。

2

本署掌理下列事項:一、農糧政策與法規之規劃、研擬、執行及監督。二、農糧作物生產改進、安全監測、產銷穩定措施與集團產區設置之規劃及監督。三、農糧產業調查、資訊蒐集之規劃及監督。四、農糧作物天然災害救助之監督及執行。五、農地土壤、肥料、種苗、植物品種權與農業機械管理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監督。六、農糧產品行銷與加工、果菜、花卉等農產品批發市場之輔導及監督。七、糧食管理、政府存糧收撥儲運之規劃、執行及監督。八、農糧產銷組織之輔導。九、有機農業政策與法規之規劃、研擬、執行及監督。十、其他有關農糧事項。

3

本署置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署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4

本署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

5

本署為應轄區業務需要,得設分署。

6

本署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7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關於農業部農糧署組織法

農業部農糧署組織法有幾條?

農業部農糧署組織法共有 7 條條文。您可以在本頁瀏覽完整條文內容,也可以使用 LawChat AI 助理進一步分析。

如何查詢農業部農糧署組織法特定條文?

您可以直接在本頁搜尋條號,或前往法規查詢工具輸入「農業部農糧署組織法第 X 條」精確查詢。AI 助理也能解讀條文含義並提供相關判決參考。

農業部農糧署組織法的資料來源是什麼?

本頁條文資料來源為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law.moj.gov.tw),與官方即時同步。

農業部農糧署組織法條文全文 — 全 7 條 | LawChat 法規查詢 | LawChat 台灣法律 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