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之。
共 3 條
法規代碼:L0070063|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之。
業者申請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每件應繳納審查費,新臺幣二百萬元。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收費標準共有 3 條條文。您可以在本頁瀏覽完整條文內容,也可以使用 LawChat AI 助理進一步分析。
您可以直接在本頁搜尋條號,或前往法規查詢工具輸入「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收費標準第 X 條」精確查詢。AI 助理也能解讀條文含義並提供相關判決參考。
本頁條文資料來源為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law.moj.gov.tw),與官方即時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