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器官保存庫審查費收費標準

現行法規

5

法規代碼:L0020152|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

1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之。

2

本標準適用範圍如下:一、申請人體器官保存庫設置許可(以下稱許可)之審查費。二、申請許可效期展延之審查費。三、申請許可證明記載事項變更之審查費。四、申請實施國外保存庫檢查之審查費。

3

前條審查費收取費額如下:一、申請許可:(一)每一申請案收取新臺幣十二萬元。(二)同一機構同時申請許可達二件以上者,第二件起每件收取新臺幣八萬元。二、申請許可效期展延:(一)每一申請案收取新臺幣八萬元。(二)同一機構同時申請許可效期展延達二件以上者,第二件起每件收取新臺幣五萬元。三、申請許可證明記載事項變更:保存庫申請機構名稱、地址、代表人或負責人、醫學主管或品質主管變更,每件收取新臺幣五千元。四、申請實施國外保存庫檢查:(一)每一案檢查之審查費收取新臺幣十二萬元。(二)查核人員臨場費,應比照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所定標準辦理。

4

人體器官保存庫設於同一機構之相同區域且其醫學主管、品質主管各為同一人時,得視為一申請案件。

5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關於人體器官保存庫審查費收費標準

人體器官保存庫審查費收費標準有幾條?

人體器官保存庫審查費收費標準共有 5 條條文。您可以在本頁瀏覽完整條文內容,也可以使用 LawChat AI 助理進一步分析。

如何查詢人體器官保存庫審查費收費標準特定條文?

您可以直接在本頁搜尋條號,或前往法規查詢工具輸入「人體器官保存庫審查費收費標準第 X 條」精確查詢。AI 助理也能解讀條文含義並提供相關判決參考。

人體器官保存庫審查費收費標準的資料來源是什麼?

本頁條文資料來源為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law.moj.gov.tw),與官方即時同步。

人體器官保存庫審查費收費標準條文全文 — 全 5 條 | LawChat 法規查詢 | LawChat 台灣法律 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