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組織條例

現行法規

11

法規代碼:K0000060|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

1

本條例依交通部公路總局組織條例第十條規定制定之。

2

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以下簡稱本所)掌理下列事項:一、基礎地質鑽探土壤及各種工程材料之試驗事項。二、路面材料之試驗及設計事項。三、公路工程材料、路面調查及技術研發事項。四、機務調配、材料供應及儀器保養管理事項。五、文書、檔案管理、出納及事務事項。六、其他有關公路工程材料試驗事項。

3

本所設四課,分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

4

本所置所長一人,綜理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副所長一人,襄理所務。

5

本所置課長四人、正工程司一人、副工程司三人、幫工程司四人至六人、工務員六人至八人、課員二人、助理工務員四人、辦事員二人、書記一人、材料試驗士、司機、文書士、料務士等計十人至十四人。

6

本所置人事管理員一人,其資位依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之規定,或職務列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7

本所置會計員一人,其資位依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之規定,或職務列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8

本所人員之任用,適用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但人事及會計人員之任用,並應適用人事及會計人員任用相關規定。

9

本條例所列各職稱之資位,依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之規定。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之人事及會計人員,各職稱之官等職等,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依公務人員任用法有關職務列等表之規定。

10

本所辦事細則,由本所擬訂,層請交通部核定之。

11

本條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關於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組織條例

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組織條例有幾條?

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組織條例共有 11 條條文。您可以在本頁瀏覽完整條文內容,也可以使用 LawChat AI 助理進一步分析。

如何查詢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組織條例特定條文?

您可以直接在本頁搜尋條號,或前往法規查詢工具輸入「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組織條例第 X 條」精確查詢。AI 助理也能解讀條文含義並提供相關判決參考。

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組織條例的資料來源是什麼?

本頁條文資料來源為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law.moj.gov.tw),與官方即時同步。

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組織條例條文全文 — 全 11 條 | LawChat 法規查詢 | LawChat 台灣法律 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