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資料供應及收費標準

現行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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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代碼:J0020062|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

1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2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供應地質調查、研究及彙整所產生之電子化成果圖資、影像、文字、數據及其他相關地質資料,應依本標準收費。

3

申請各項地質資料應填具資料使用申請表(如附表一),並繳納費用。收費項目及基準依資料使用收費基準表(如附表二)計算。

4

政府機關如為公務使用而申請地質資料者,經本中心核定,得免予收費。

5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關於地質資料供應及收費標準

地質資料供應及收費標準有幾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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