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處務規程

現行法規

13

法規代碼:H0170162|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

1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以下簡稱本館)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規程。

2

館長綜理館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館長襄助館長處理館務。

3

本館設下列組、中心、室:一、研究組。二、展示組。三、公共服務與教育組。四、典藏近用組。五、數位創新中心。六、秘書室。七、人事室。八、主計室。

4

研究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國內外臺灣歷史、民俗文化學術研究與交流之規劃、推動及研究人才之培育。二、臺灣歷史、民俗文化研究計畫之規劃、執行及公共化。三、館藏文物與史料之研究及學術推廣。四、臺灣歷史、民俗文化展示主題之策劃及研究。五、臺灣歷史、民俗文化歷史研究與史料出版品之統合規劃、編輯出版及公共化。六、其他有關研究事項。

5

展示組掌理事項如下:一、臺灣歷史、民俗文化展覽主題計畫之擬訂及推動。二、本館常設展與特展之規劃、設計、執行、研究及出版。三、本館國內外巡迴展、國際展之館際交流、研究、合作之規劃及執行。四、展示施作與展場之管理、監控、監督施工及驗收。五、本館各展覽之空間、燈光、互動裝置等展場及展示設施之維修、保養。六、其他有關展示事項。

6

公共服務與教育組掌理事項如下:一、觀眾服務與票務之規劃及執行。二、教育與行銷推廣活動之規劃、執行及評鑑。三、本館導覽解說設施與內容之規劃設計、執行及導覽員之訓練。四、志工招募、培訓及管理。五、文創出版品推廣行銷。六、公共服務及博物館教育相關研究。七、公共關係之建立及維護。八、其他有關公共服務及教育事項。

7

典藏近用組掌理事項如下:一、藏品管理、維護、應用及保存修復相關制度之擬訂。二、藏品之蒐藏、管理、維護、應用、活化及推廣之執行。三、藏品之修復、科學檢測及相關研究之推動。四、當代社會議題文物徵集及地方文物保存諮詢服務。五、典藏庫與修復空間之規劃、維護及管理。六、典藏之館校合作、國際交流及人才培育。七、其他有關典藏近用事項。

8

數位創新中心掌理事項如下:一、本館數位資源生態系統規劃、建置及永續發展。二、臺灣歷史多元資源之蒐集、管理、加值應用及行銷。三、臺灣歷史與博物館科技應用之蒐集、研發及合作。四、博物館智能營運管理系統規劃、技術諮詢及推動。五、本館資通安全規劃及推動。六、其他有關數位創新事項。

9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一、研考、法制、文書、檔案、印信、出納、庶務、採購、財產管理、機電設備及營繕工程。二、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三、不屬其他各組、中心、室事項。

10

人事室掌理本館人事事項。

11

主計室掌理本館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12

本館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13

本規程自發布日施行。

關於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處務規程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處務規程有幾條?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處務規程共有 13 條條文。您可以在本頁瀏覽完整條文內容,也可以使用 LawChat AI 助理進一步分析。

如何查詢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處務規程特定條文?

您可以直接在本頁搜尋條號,或前往法規查詢工具輸入「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處務規程第 X 條」精確查詢。AI 助理也能解讀條文含義並提供相關判決參考。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處務規程的資料來源是什麼?

本頁條文資料來源為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law.moj.gov.tw),與官方即時同步。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處務規程條文全文 — 全 13 條 | LawChat 法規查詢 | LawChat 台灣法律 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