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

現行法規

9

法規代碼:F0000074|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

1

國防部為執行軍隊指揮,特設參謀本部(以下簡稱參謀本部)。

2

參謀本部掌理下列事項:一、國軍軍事訓練(含聯合作戰訓練)與兵棋系統運用等全般政策、制度、計畫、作業程序之擬訂、執行及指導;國軍準則發展政策之指導及執行。二、國軍人事管理、人事勤務及軍事教育之執行。三、軍事情報蒐集研判之規劃及執行。四、建軍備戰需求之規劃;國防軍事資源分配之建議及執行。五、戰備整備之規劃及執行;作戰序列、作戰計畫之擬訂及執行。六、軍隊部署運用、訓練、協助反恐制變、災害防救之規劃及執行。七、後勤管理、裝備與補給品分配運用之規劃及執行。八、國防通信、電子、電子戰與資訊戰之規劃及執行。九、後備部隊運用之指導與後備部隊編組、管理及召集訓練之協助。十、其他有關軍隊指揮之規劃及執行事項。

3

參謀本部為掌理前條所列事項,得設次長室,並得視業務需要分處、中心辦事。

4

參謀本部置參謀總長一人,上將;副參謀總長執行官一人,上將;副參謀總長二人,均中將。

5

參謀本部對依國防部命令編配之機關、作戰部隊,執行軍隊指揮事項。

6

參謀本部為執行軍隊指揮,得設特業機構、執行機構與支援機構及部隊;其組織以編組裝備表定之。

7

參謀本部各職稱之官階及員額,另以編組裝備表定之。

8

參謀本部因業務需要,得進用國軍聘雇人員。

9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關於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

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有幾條?

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共有 9 條條文。您可以在本頁瀏覽完整條文內容,也可以使用 LawChat AI 助理進一步分析。

如何查詢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特定條文?

您可以直接在本頁搜尋條號,或前往法規查詢工具輸入「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第 X 條」精確查詢。AI 助理也能解讀條文含義並提供相關判決參考。

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的資料來源是什麼?

本頁條文資料來源為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law.moj.gov.tw),與官方即時同步。

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條文全文 — 全 9 條 | LawChat 法規查詢 | LawChat 台灣法律 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