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董事監事執行長或與該等職務相當之人違反利益衝突迴避處置準則

現行法規

4

法規代碼:D0090095|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

1

本準則依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2

董事、監事、執行長或與該等職務相當之人執行職務時,有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應行迴避之情事者,應自行迴避。董事會認前項人員有應自行迴避之情事而未迴避者,應命其迴避。

3

違反前條規定,並經董事會認定情節重大或不適任職位者,依下列規定處置:一、董事、監事:由海洋委員會(以下簡稱海委會)提請行政院院長解聘之。二、執行長或與該職務相當之人:由董事長提請董事會通過後解聘之。董事會未依前項規定處置或處置不當者,海委會得通知其另為適當之處置。

4

本準則自本條例施行之日施行。

關於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董事監事執行長或與該等職務相當之人違反利益衝突迴避處置準則

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董事監事執行長或與該等職務相當之人違反利益衝突迴避處置準則有幾條?

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董事監事執行長或與該等職務相當之人違反利益衝突迴避處置準則共有 4 條條文。您可以在本頁瀏覽完整條文內容,也可以使用 LawChat AI 助理進一步分析。

如何查詢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董事監事執行長或與該等職務相當之人違反利益衝突迴避處置準則特定條文?

您可以直接在本頁搜尋條號,或前往法規查詢工具輸入「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董事監事執行長或與該等職務相當之人違反利益衝突迴避處置準則第 X 條」精確查詢。AI 助理也能解讀條文含義並提供相關判決參考。

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董事監事執行長或與該等職務相當之人違反利益衝突迴避處置準則的資料來源是什麼?

本頁條文資料來源為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law.moj.gov.tw),與官方即時同步。

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董事監事執行長或與該等職務相當之人違反利益衝突迴避處置準則條文全文 — 全 4 條 | LawChat 法規查詢 | LawChat 台灣法律 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