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共 6 條
法規代碼:D0080192|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中央警察大學(以下簡稱本大學)入學及招生考試規費項目如下:一、考試報名費。二、成績複查費。
考試報名費收費如下:一、博士班甄試入學考試:每人新臺幣三千元。二、博士班入學考試:每人新臺幣三千元。三、碩士班甄試入學考試:每人新臺幣二千二百五十元。四、碩士班入學考試:每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五、學士班四年制入學考試初試:每人新臺幣三百四十元。但低收入戶者,減半收費。六、學士班四年制入學考試複試:每人新臺幣八百四十元。但低收入戶者,減半收費。七、學士班二年制技術系入學考試:每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八、警正班招生考試:每人新臺幣一千三百元。九、警佐班第一類招生考試:每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十、警佐班第二類招生考試:每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十一、警佐班第三類招生考試:每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十二、消佐班第一類招生考試:每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十三、消佐班第二類招生考試:每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成績複查費,每人每科新臺幣五十元。
本大學招生簡章及報名書表置於網路供應考人下載使用,不另收費。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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