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共 3 條
法規代碼:D0070247|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太魯閣國家公園錐麓古道設施使用及環境清潔費收費數額如下:一、每人新臺幣二百元。二、本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證件者,予以優待:(一)半價優待:1.六至十二歲之兒童。2.學生。3.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之人。(二)免費優待:1.未滿六歲之兒童。2.機關為執行救難及救災需要人員。3.身心障礙者及其必要陪伴者一人。4.持有效期限內之志願服務榮譽卡之人。三、非本國人在國內各級公、私立學校就讀者,半價優待。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太魯閣國家公園錐麓古道入園收費標準共有 3 條條文。您可以在本頁瀏覽完整條文內容,也可以使用 LawChat AI 助理進一步分析。
您可以直接在本頁搜尋條號,或前往法規查詢工具輸入「太魯閣國家公園錐麓古道入園收費標準第 X 條」精確查詢。AI 助理也能解讀條文含義並提供相關判決參考。
本頁條文資料來源為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law.moj.gov.tw),與官方即時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