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經紀營業員登錄及證明收費標準

現行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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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代碼:D0060091|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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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四項及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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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不動產經紀營業員登錄及證明者,應繳納登錄及證明費,每張新臺幣三百元;申請補發或換發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者,應繳納證明費,每張新臺幣二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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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關於不動產經紀營業員登錄及證明收費標準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登錄及證明收費標準有幾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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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經紀營業員登錄及證明收費標準的資料來源是什麼?

本頁條文資料來源為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law.moj.gov.tw),與官方即時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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