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資料及檢體使用收費標準

現行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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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代碼:A0020201|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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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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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建置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以下簡稱本資料庫),本資料庫提供申請使用之項目為生物檢體及數位資料。其使用之申請,應依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資料提供研究使用原則(以下簡稱使用原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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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使用原則申請使用者,應繳交使用費;國外申請者則以美元收費。

4

申請使用本資料庫之生物檢體,其使用費依生物檢體種類,以管數為計費單位,收費基準如附表一。

5

申請使用本資料庫之數位資料,其使用費以個案數或以數位資料集為計費單位,收費基準如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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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關於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資料及檢體使用收費標準

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資料及檢體使用收費標準有幾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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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資料及檢體使用收費標準的資料來源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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